一、秸秆能源化利用总体情况
近年来,特别是2016年省政府《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、2017年省人大《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》等政策规定出台后,我省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,重点推进了秸秆直燃发电、秸秆成型燃料加工、秸秆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和农村秸秆户用成型燃料炉具推广等工作,在秸秆能源化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一是合理布局秸秆发电项目。截至2019年9月底,全省建成秸秆直燃发电项目18个,主要分布在长春、吉林、四平、松原、白城等秸秆资源相对富集地区,装机规模54.7万千瓦,年可消耗秸秆380万吨。
二是有序推进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利用。近年来,我省以“煤改生物质”为方向,加大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及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力度。目前,我省农作物秸秆成型燃料加工企业粗具规模,全省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量约为100万吨,年消耗秸秆130万吨;全省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总计约1700蒸吨,实现供热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。
三是逐步推广应用农村户用秸秆炉具。农村户用秸秆炉具推广对改变农村传统用能方式,改善农村生活环境,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。目前,榆树市、梅河口市利用地方财政支持当地开展户用炉具推广试点工作。其中,榆树市地方财政对炉具及成型燃料给予一定补贴,梅河口市全额补贴购置炉具费用,农户通过秸秆换取秸秆成型燃料。
二、下步秸秆能源化利用工作安排
下一步,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《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(2019-2021年)》要求,做好三个方面工作:
一是制定印发《吉林省秸秆能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(2019-2021年)》。重点推进磐石、伊通、扶余、大安、乾安、前郭、双辽、通榆、榆树、公主岭、梨树、通化、白山、九台、松原等16个秸秆直燃发电项目建设(9个续建、7个新建),力争三年新增秸秆直燃发电装机48万千瓦,到2021年全省秸秆直燃发电装机97万千瓦,年消耗秸秆约670万吨。大力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发展,缓解冬季煤炭短缺问题,进一步降低秸秆成型燃料生产成本,支持成型燃料加工及生物质锅炉供热一体化项目建设,到2021年力争秸秆成型燃料产量120万吨,年消耗秸秆153万吨。同时,建设一批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,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,解决北方冬季寒冷低温发酵难题,力争到2021年实现日产生物天然气20万立方米,年消耗秸秆40万吨。
二是进一步落实国家生物质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。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拨付秸秆直燃发电项目电价附加补贴,同时优先安排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接网工程,确保项目及时并网发电,并在项目运行中优先调度,实现多发满发,提高项目整体经济效益。
三是加强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管理。督促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落实土地、资金等建设条件,做到供给和需求有效衔接。建立健全统计调度制度,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,确保实现秸秆能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目标。